基建处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推进我处廉政建设,保持干部职工清正廉洁、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严守法纪,结合我处实际,制定以下廉政建设制度:
一、利用处办公会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处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
二、处领导带头做好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教育工作。
三、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和山东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及学院纪委的廉洁自律规定,不请客送礼,不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不以权谋私,不用公款购买、使用通讯工具。
四、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礼品,不参与赌博,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五、规范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认真执行年终述职述廉制度并签订任职廉政承诺书,认真组织过好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七、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好工程款支付的配合工作。
八、按学校党委提出的“服务、规范、高效”的要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九、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校组织的“党风勤政廉政教育日”和“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等活动。
十、在工程施工招标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和各级招投标监管规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